【大口径钢管反倾销预警须从根本做起】
我国在国际贸易迅速增长的同时,必然面临反倾销指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情况下,中国企业并没有倾销,但国外企业担心竞争不过中国企业,采用反倾销申诉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在一家国际机构从事反倾销研究和调查工作的许唯可先生。许先生多次来中国进行反倾销情况调研,对中国企业面临的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和看法。
许先生说:想要用被动预警的方式来消除其它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起诉,很不现实。预警是指根据经验、掌握的信息和当前的趋势,预测未来可能受到的伤害。可是很多情况下,中国企业并没有倾销,国外企业是因为感受到中国产品的潜在未来威胁而发起反倾销起诉。
一则对华大口径钢管反倾销案
许唯可先生从不久前的一件案子谈起。
事情是这样的:
澳大利亚资源企业2005年产量仅增加7%,利润却增加42%,中国的市场海啸式的超强需求,即使澳大利亚资源矿产漫天要价,仍难以遏制中国的索求。这些澳大利亚企业开始关心中国企业鲸吞巨量铁矿石,制成品去向何方。此时,一份内部调查报告对中国大口径钢管业作了评估。
调查报告的作者走访了中国国有大口径钢管企业、民营大口径钢管企业,焦煤、焦炭供应商,大口径钢管制造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关的部门和协会,认为:中国大口径钢管业正对世界大口径钢管业形成威胁,中国大口径钢管产能扩张迅速,大口径钢管产量已经远远超过了需求,大口径钢管库存居高,已经导致一些中东、印度等国的大口径钢管企业减产;中国将成为世界大口径钢管的主要出口商;中国大口径钢管企业以低成本生产仍有盈利。澳大利亚大口径钢管业认为自身竞争力下滑,要赶快采取措施,阻遏中国出口。
于是,澳大利亚大口径钢管业聘请反倾销咨询代理机构,做书面申请。鉴于对热扎钢板已有反倾销税在实施,故要求海关总署贸易司立案调查原产于中国、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部分空心大口径钢管。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机构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包含倾销、损害的“表面事实”证据以及倾销进口商品导致国内产业受损害,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即可立案调查。
澳大利亚海关总署贸易司根据“表面事实”接受申请,并在全国范围出版的报纸上公开宣布发起调查。调查中澳大利亚海关总署走访澳大利亚大口径钢管企业进行数据核实,却发现不了实质损害的任何痕迹,更遑论重大损害。进口的产品的价格仅有时低于澳大利亚产业的产品售价,澳大利亚产业并没有因进口的产品竞争而被迫减低售价,而且澳大利亚产业的利润持续稳定地增长。所以,澳大利亚海关决定终止该反倾销调查。
申请人不服,向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审议官上诉,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审议官2005年7月27日责成澳大利亚海关总署贸易司重新继续进行调查。
正当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再次进行第二次调查时, 澳大利亚进口商不服,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上诉。法院的调查判定, 联邦上诉法院支持澳大利亚海关总署的决定,导致该调查再次终止。
被动预警的方法不好使
许先生说:不知道此案件有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思考?澳大利亚并不是中国大口径钢管业的一个大市场。但是,澳大利亚大口径钢管业在中国企业并没有倾销的情况下,再三再四强烈要求发动反倾销起诉,值得注意。
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中国各地不顾资源禀赋、盲目投资大口径钢管业。中国大口径钢管业产能已经超过了3亿吨,中国已经由大口径钢管产品净进口国转为净出口国。国内市场无法消化如此庞大的产能,于是部分产品要到海外寻求市场,于是导致近年以来大口径钢管出口量高速增长。国外大口径钢管业称中国大口径钢管业的发展为unbridled[脱缰之马式]的蛮横发展。
中国大口径钢管业的发展的确缺乏理性,出口贸易亦缺乏理性。中国大口径钢管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环境污染严重。而大口径钢管产品过快出口加剧国内资源、能源、运输的矛盾,实际上伤害了国内综合资源,真是里外皆无益。
近年,国家对大口径钢管出口的增值税免抵退税率由15%下调至13%再到目前的11%,试图用增值税来给大口径钢管出口降温,也属于被动预警的方法。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是合理的,是符合WTO规则的。只要出口退税额不超过出口商品的征税值,就不应该说它是补贴外贸出口。国家对大口径钢管出口的增值税免抵退税率下调歧视出口,按11%的免抵退税率,出口企业要承担6%增值税。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出口成本。企业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国际市场,只能利用人力成本低廉,降低环保成本等手段,降低产品成本。而一旦企业牵涉到反倾销调查,国内市场上的产品销售价格要上调6%才可得出正常价值。
《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规定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换言之,没有倾销的企业,将因为这歧视性出口退税,变成有6%的倾销税率,有反倾的,将会是现有倾销税率上,再加6%。下调增值税亦是里外皆无益。现实情况表明,对大口径钢管出口的增值税免抵,退税率维持在13%是合理的。
中国大口径钢管业当前的趋势已向各方面发出了警告信息,中国大口径钢管业必须了解高速增长不一定是好事。中国政府要指导和鼓励大口径钢管产业自我克制发展。
应对反倾销须从根本做起
许先生认为:这起大口径钢管行业反倾销案例,说明应对反倾销须从根本做起。
目前中国的情况是,哪个行业具有潜力,马上被迅速做大,并形成惯性。但现今国际经济秩序已趋于一体,互动很强,竞争压力逐渐增加。如果中国的企业还停留在寻找机会,挖掘投资潜力,不注重技术的改进、技术的升级、产品创新以及成本控制,那就落伍了。要用被动预警的方式来消除其它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起诉,不会成功。
必须意识到中国的经济正在形成的新身份,中国已从一个国际经济秩序体系外的国家,变成一个国际经济秩序体系中的大国。想要用目前被动预警的方法杜绝国外的反倾销起诉,这是非常良好的意愿,但是,效果甚微。要给予行业协会等更大干预力,更不合理。重要的是产品创新,如果出口的产品在进口国没有相同或类似产品,则该产品将难以被认为是倾销。
总之,反倾销预警须从根本做起。《经济参考报》